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刑事法與刑事政策專題研究三
Seminar on criminal law and criminal policy (Ⅲ) 
開課學期
106-2 
授課對象
法律學院  法律研究所  
授課教師
 
課號
LAW5484 
課程識別碼
A21 M6510 
班次
 
學分
2.0 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選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二6,7(13:20~15:10) 
上課地點
 
備註
教室為法研2。
限法律學院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 且 限本系所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
總人數上限:15人 
Ceiba 課程網頁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62LAW5484_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主題:貪瀆犯罪之適用難題與立法展望(I):文獻回顧

我國立法者為了澄清吏治、嚴懲貪污,不僅在刑法制定公務員貪瀆犯罪,1963年另行制定貪污治罪條例廣泛地取代刑法規定,加重處罰公務員的貪污行為,2015年則是進一步將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內國法化。這些立法動作皆宣示了國家防範和嚴懲公務員貪污的決心,但是疊床架屋及不明確的構成要件,也衍生出諸多適用難題。近年來許多政治人物的貪污案件,例如陳水扁前總統的南港展覽館案、龍潭購地案、林益世立委的廢爐渣案、前交通部長郭瑤琪的收賄案等,都因為法律適用的難題而使判決結果受各界爭議。在立法上,學說上早已呼籲應該廢除貪污治罪條例,將其規範內容與刑法進行整合;聯合國反貪腐公約之內國法化,也引發全盤檢視內國法是否符合公約要求的需求。在這個背景底下,貪瀆犯罪的刑事立法面臨再次改革的迫切需求。因此,本課程將以貪瀆犯罪之適用難題及立法展望為主題,共同思考刑法或整體法秩序如何因應此一變局。 

課程目標
本課程主題將分成兩部分進行,共計進行兩個學期。第一部份是「文獻回顧」(106-2),第二部分是「論文撰寫」(107-1)。本學期進行的「文獻回顧」,主要是全盤回顧我國在近十年來所累積的相關中文文獻,主題集中在公務員賄賂罪、圖利罪、影響力交易罪、財產來源不明罪、商業賄賂罪及吹哨者保護法制。文獻回顧的目標有二:一是透過文獻回顧瞭解貪瀆犯罪的學說及實務現況,理解其爭議所在及既有的解決方案,作為下一階段「論文撰寫」的準備。二是訓練同學閱讀、整合既有文獻、撰寫摘要及提問的基本能力,以此作為形成創新觀點的基礎。 
課程要求
本課程要求同學以全程與全身心參與,並就當週之指定文獻提出扼要的口頭或書面報告(報告方式及次數另行公告)。報告內容必須包括主題、指定文獻論點、個人分析或意見。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(注意:2018/2/28更新)

一、貪瀆總論

第二週(3/6)

1.林東茂,瀆職貪污罪的刑法規範,法務部廖正豪前部長七秩華誕祝壽論文集-刑法卷,2016年7月。
2.張麗卿,臺灣貪污犯罪實況與法律適用之疑難,法學新論,28期,2011年2月,頁1-24。
3.反貪腐公約施行法

第三週(3/13)

1.Bernd Heinrich,許恒達譯,從法治國原則視角談貪污的可罰性-德國觀點,月旦法學雜誌,260期,2016年12月,頁189-200。
2.許恒達,從英國 2010 年新賄賂法談我國反貪污法制修正方向,輔仁法學,44期 ,2012年12月,頁51-90。
3.林志潔,刑法分則專題研究系列之三�美國貪污犯罪之立法與預防-以聯邦法規為中心,月旦法學雜誌,143期,2007年3月,頁227-242。

二、賄賂罪

第四週(3/20):職務行為概念

1.蔡銘書,關於賄賂罪職務行為之最高法院裁判動向,法學叢刊,56卷3期,2011年7月,頁65-106。
2.蕭宏宜,賄賂罪的「職務上行為」概念-兼評最高法院 99 年度台上字第 7078 號判決,東吳法律學報,24卷1期,2012年7月,頁87-120。
3.吳燦,公務員賄賂罪之職務上行為,檢察新論,17期,2015年1月,頁108-119。
4.黃士軒,公務員賄賂罪中的職務行為-以我國最近之學說與最高法院實務為中心,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集刊,48期,2015年7月,頁53-119。
5.周慶東,貪瀆罪中的職務行為意義-德國刑法上的觀點,法學叢刊,56卷3期,2011年7月,頁1-16。
6.李錫棟,日本法上賄賂罪職務行為之研究,法學叢刊,56卷3期,2011年7月,頁17-64。
7.蘇彥圖,職務行為的刑法範疇,與政治貪腐的平庸--評美國聯邦最高法院McDonnell v. United States案判決,刑事法與憲法的對話--許前大法官玉秀教授六秩祝壽論文集,頁523-544

第五週(3/27):民意代表受賄

1.吳耀宗,立法委員替他人「喬」契約而收錢,該當何罪?-評臺北地方法院一○一年度金訴字第四七號刑事判決(林○世貪污案),月旦裁判時報,25期,2014年2月,頁94-119。
2.林鈺雄,公務員職務上行為之實務檢討-兼論民意代表職務收賄之可罰性,檢察新論,17期,2015年1月,頁98-107。
3.許恒達,賄賂罪職務行為之再探討-以民意代表受賄事例為中心,檢察新論,17 期,2015年1月,頁68-97。
4.吳天雲,賄賂罪與國會議員的職務權限-日本最高裁判所平成20年3月27日判決解說與借鏡,法學叢刊,61卷3期,2016年7月,頁73-98。
5.陳柏良,是貪污?還是民主政治現實?--初探美國聯邦法制下貪污概念的兩種圖像,刑事法與憲法的對話--許前大法官玉秀教授六秩祝壽論文集,頁545-584。

第七週(4/10):對價關係

1.巫聰昌,賄賂與社交禮儀之辨正-簡評最高法院 99 年度台上字第 3511 號判決,法令月刊,64卷4期,2013年4月,頁24-42。
2.陳又新、林志潔,賄賂罪對價關係之實證研究-兼評最高法院相關判決,法令月刊,64卷10期,2013年10月,頁54-84。
3.許恒達,賄賂罪之對價關係及證明難題:評最高法院 102 年度臺上字第 4887 號刑事判決與其相關裁判,軍法專刊,60卷2期,2014年4月,頁62-83。
4.吳耀宗,賄賂罪「對價關係」要件之鬆動?(上)-評「前交通部長郭○琪臺北車站商場標租收賄案」歷審判決,月旦裁判時報,37期,2015年7月,頁37-51。
5.吳耀宗,賄賂罪「對價關係」要件之鬆動?(下)-評「前交通部長郭○琪臺北車站商場標租收賄案」歷審判決,月旦裁判時報,38期,2015年8月,頁36-47。

三、圖利罪

第八週(4/17):主管事務圖利罪

李茂生,新修公務員圖利罪芻議,月旦法學雜誌,91期,2002年12月,頁160∼
黃惠婷,論貪污治罪條例與公務員圖利罪,台灣法學雜誌,132期,2009年7月,頁42-57。
許玉秀,公務員圖利罪-評釋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 86 年偵字第 6003 號不起訴處分暨台北地方法院 87 年訴字 659 號判決,台灣本土法學雜誌,3期,1999年8月,頁92-99。
蔡蕙芳,圖利罪犯意與其證明-評最高法院一○○年度台上字第五五○○號刑事判決,月旦裁判時報,22期,2013年8月,頁81-89。
許恒達,主管職務圖利罪之罪質與犯罪結構的分析反省,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,43卷3期,2014年9月,頁719-769。
莊佳瑋,論圖利罪之不法利益範圍-評最高法院 98 年度臺上字第 7799 號判決,檢察新論,8期,2010年7月,頁183-193。
黃榮堅,圖利罪共犯與身分,台灣本土法學雜誌,3期,1999年8月,頁184-191。
張永宏,我國圖利罪之檢討與立法展望-與瑞士法及義大利法為比較-與談意見(三):以收取回扣罪與背信罪是否為對向犯為核心,檢察新論,19期,2016年1月,頁41-45。

第九週(4/24):非主管事務圖利罪

謝煜偉,特殊圖利罪之解釋與立法建議-論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五款,政大法學評論,142期,2015年9月,頁227-279。
黃士軒,初探公務員非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中的「利用職權機會或身分」圖利行為-兼與日本斡旋賄賂罪之簡要比較,檢察新論,19期,2016年1月,頁117-146。

四、賄賂罪與圖利罪之改革方向

第十週(5/1):賄賂罪

周漾沂,對賄賂罪保護法益的反思,月旦刑事法評論,5期,2017年6月,頁112-120。
林鈺雄,貪污瀆職罪之立法展望-以結合截堵功能與訴訟證明的基本職務收賄罪為中心,檢察新論,19期,2016年1月,頁46-73。
王效文,與談意見(二):賄賂罪構成要件之重構-評林鈺雄教授「貪污瀆職罪之立法展望-以結合截堵功能與訴訟證明的基本職務收賄罪為中心」,檢察新論,19期,2016年1月,頁89-95。
吳耀宗,刑法抗制貪污犯罪之新思維-「貪污瀆職罪之立法展望-以結合截堵功能與訴訟證明的基本職務收賄罪為中心」,檢察新論,19期,2016年1月,頁74-88。
吳耀宗,從「聯合國反貪腐公約」角度論我國刑事實體法制之增修—以公務員貪污犯罪為中心,法務部廖正豪前部長七秩華誕祝壽論文集-刑法卷,2016年7月。
吳耀宗,論賄賂罪之立法架構,月旦刑事法評論,4期,2017年3月,頁21-39。

第十一週(5/8):圖利罪及斡旋受賄罪

陳友鋒,公務員圖利罪-變身為結果犯後之困境及其可能出路,華岡法粹,46 期,頁53-82。
李進榮,我國圖利罪之檢討與立法展望-與瑞士法及義大利法為比較,檢察新論,19期,2016年1月,頁3-20。
薛智仁,我國圖利罪之檢討與立法展望-與瑞士法及義大利法為比較-與談意見(一):公務員圖利罪之立法商榷,檢察新論,19期,2016年1月,頁21-33。
Heinrich,許恒達譯,德國刑法對非法影響力交易的處理,法務通訊,2812~2814期,2016年8月12、19、26日。
許恒達,公務員斡旋賄賂暨影響力交易罪立法芻議,政大法學評論,150期,2017年9月,頁113∼

五、財產來源不明罪

第十二週(5/15)、第十三週(5/22)

邱忠義,財產來源不明罪與貪污所得擬制之評析,月旦法學雜誌,164期,2008年12月,頁77-110。
吳景欽,貪污被告不說明財產來源罪的違憲性探討,國會月刊,37卷 7期,2009年7月,頁29-48。
陳文琪,貪污罪被告不說明財產來源罪問題探討,刑事法雜誌,53卷 4期,2009年8月,頁35-53。
林志潔、黃任顯,財產來源不明罪之立法與評析,檢察新論,6期,2009年7月,頁79-95。
趙晞華,財產來源不明罪之立法疑義與省思,輔仁法學,42期,2011年12月,頁41-114。
許恒達,從貪污的刑法制裁架構反思財產來源不明罪,臺北大學法學論叢,82期,2012年6月,頁141-205。
林怡君,財產來源不明罪之我國實務判決分析,檢察新論,17期,2015年1月,頁160-179。
許恒達,財產來源不明罪與反貪腐公約內國法化之評估,法務部廉政署主編,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專題學術研討會論文集,2015年,頁273-301。
王紀軒,違反財產申報規定的處罰規範與檢討,高大法學論叢,13卷1期,2017年9月,頁65-124。

六、行賄外國公務員罪

第十四週(5/29)

吳盈德,美國聯邦「海外反貪污行為法」對我國企業法規遵循之啟示,中正財經法學,9期,2014年7月,頁1-41。
林志潔,反制跨國行賄與強化企業法令遵循-以美國海外反貪腐法(FCPA)為例,月旦法學雜誌,242期,2015年6月,頁5-25。

七、商業賄賂罪

第十五週(6/5)

許永欽,我國公務賄賂與商業賄賂罪之研究,法學叢刊,61卷3期,2016年7月,頁99-134。
惲純良,商業賄賂行為可罰性簡析-以 2015 年德國刑法典第 299 條商業賄賂罪之修正為鑑,月旦刑事法評論,4期,2017年3月,頁72-94。
張天一,論商業賄賂之可罰性基礎及入罪化必要性,月旦法學雜誌,242期,2015年6月,頁26-40。
王玉全,私部門貪腐行為與其侵害法益-刑事立法的準備工作,月旦刑事法評論4期,2017年3月,頁40-71。
潘怡宏,論商業賄賂罪—借鑑德國刑法第299條商業賄賂罪之立法芻議,法學與風範—陳子平教授榮退紀念論文集,2018年1月,頁193-234。

八、吹哨者保護

第十六週(6/12):公部門揭弊

吳景欽,對貪污揭弊者保護法制之檢討—以證人保護法為說明,刑事政策與犯罪研究論文集16,2013年12月,頁71-84。
顧慕晴,我國公務人員貪污檢舉制度之研究-增強途徑之分析,文官制度季刊,1卷1期,2009年1月,頁139-159。
林志潔,貪污犯罪檢舉人之保護與獎勵-以廣義的貪污共犯為核心,月旦法學雜誌,203期,2012年3月,頁136-166。
許恒達,揭弊者保護制度的刑事政策省思,刑事政策與犯罪研究論文集(8),頁67-84。

第十七週(6/19):私部門揭弊

郭大維,沉默未必是金-吹哨者法制之建構與企業不法行為之防範,台灣法學雜誌,216期,2013年1月,頁46-60。
陳文智,試論「吹哨者保護法制」之引進,全國律師,11卷6期,2007年6月,頁81-96。
陳俊元,論保險詐欺之吹哨者法制-以美國法之經驗為中心,台灣法學雜誌,278期,2015年8月,頁99-108。
 
參考書目
無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 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1週
  課程說明 
第2週
  貪瀆犯罪總論(I) 
第3週
  貪瀆犯罪總論(II) 
第4週
  公務員賄賂罪(I)--職務行為概念 
第5週
  公務員賄賂罪(I)--民意代表受賄 
第6週
  放假 
第7週
  公務員賄賂罪(II)--對價關係 
第8週
  公務員圖利罪(I)--主管職務圖利罪(I) 
第9週
  公務員圖利罪(II)--非主管職務圖利罪(II) 
第10週
  賄賂罪及圖利罪之立法改革(I):賄賂罪 
第11週
  賄賂罪及圖利罪之立法改革(II):圖利罪與斡旋受賄罪 
第12週
  財產來源不明罪(I) 
第13週
  財產來源不明罪(II) 
第14週
  行賄外國公務員罪 
第15週
  商業賄賂罪 
第16週
  吹哨者保護(I):公部門揭弊 
第17週
  吹哨者保護(II):私部門揭弊